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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9-08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从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专业不限,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内(1987年9月5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形式


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9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璧永路211号)


(二)资格初审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初审。提供资料:


1. 户口簿(本人页、主页、增减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验证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该成绩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说明:1.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通知,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依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薪资待遇参照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到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1425648。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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